義州府尹金狀啓(규장각 2책, 奎 18092-2, 高宗21年-1884)

해 제 : 每年二八月馬市舊章을 준수할 것을 八旗防禦 및 巴爾虎에게 신칙하여 이행하도록 한 것을 보고함.

본 문 :
承政院 開拆。
臣(押) 謹封
嘉善大夫。義州府尹。兼義州鎭兵馬節制使。兩西運餉使。臣金。(押)
當日午時。大國人一名。齎持鳳城將馳通一度。出來是如。故取來拆見。則遵盛京兵部札。開據
驛站監督桂鍈等呈報。每年二八月。中江馬市。與朝鮮交易舊制。遵行已久。近年各員。僉稱該
國應供貨物。諸多草率職等。酌擬嗣後。中江馬市之差。由省揀派妥員。前往會辦。以期妥實。
去歲八月。中江馬市。曾經由省派委妥員。前往會辦。當際呈報。在案又届。本年二月。馬市擬派候
選。州判外郞。何魁昌遵札。馳往中江。妥爲會辦。勿稍疎虞外。詳報大部。伏祈轉飭該國。遵每年
二八月馬市舊章。妥爲預備。勿稍草率。以符定制爲此。具呈等情。據此査該監督。詳報中江馬
市之差。由省派員。前往會辦。自應准如。所請除札覆該監督。遵照外相應飛飭。朝鮮國二八
月馬市。仍循舊章妥爲預備。等因奉此除札。飭八旗防禦及巴爾虎。並移行邊門章京。査照
外備文移行事是白置卽以。此辭意星火。登
聞之意。成送答通。而同馳通原本謄書。上送于議政府統理交涉通商事務衙門。緣由並以馳
啓爲白臥乎事是良厼。詮次
善啓向敎是事。
光緖。十年。二月。初七日。未時。

光緖。十年。二月。十二日。
啓下交涉通商事務衙門。